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新版《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》,針對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等關鍵環節出臺了一系列細化規定,標志著我國食用農產品從田間到餐桌的監管鏈條進一步織密筑牢。這一新規范的落地實施,直指群眾關切的食品安全痛點,旨在通過制度性保障切實解決“民之所憂”,守護百姓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
新規范的核心亮點在于強化了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的源頭管控責任。辦法明確要求批發市場開辦者應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,配備專職或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,并對入場銷售者進行嚴格資格審查。推行食用農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,要求銷售者如實記錄產品名稱、數量、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、地址、聯系方式等信息,實現全程可追溯。對于無法提供可溯源憑證的食用農產品,市場開辦者須進行抽樣檢驗或快速檢測,合格后方可入場銷售。這一系列舉措,相當于在農產品進入流通消費環節的首要關口設置了“過濾網”,有效攔截問題產品流入市場。
針對百姓日常生活中常見的食品安全隱患,新規作出了極具針對性的回應。例如,明確禁止銷售使用國家禁止的獸藥、農藥或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的食用農產品;對防腐劑、保鮮劑等添加劑的使用進行了嚴格限定;要求對生鮮畜禽肉品查驗檢疫合格證明。辦法還特別關注了冷鏈食品安全,要求銷售冷藏、冷凍食用農產品應配備相應設施設備,并保證持續符合溫度要求,防止因儲運不當導致的微生物污染和腐敗變質。這些細致入微的規定,直面果蔬農藥殘留、肉類獸藥超標、水產品非法添加等長期困擾消費者的現實問題,致力于消除監管盲區。
新規的另一大著力點是推動社會共治,提升監管效能與透明度。辦法鼓勵批發市場采用信息化手段進行管理,建立統一的追溯平臺。強化了市場銷售環節的監督抽檢和信息公開,要求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公布抽檢結果,并對不合格產品依法處置。這不僅為消費者提供了便捷的查詢和維權渠道,通過“用腳投票”倒逼市場提升管理水平,也形成了監管部門、市場開辦者、銷售者與消費者多方聯動的治理格局,使食品安全監管從單一的政府執法轉向全社會參與的持續監督。
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連接著生產與消費,是保障食品質量安全的關鍵樞紐。此次新規范的出臺與實施,并非簡單地增加條條框框,而是通過科學化、精細化的制度設計,壓實各方責任,理順流通機制,其最終目標是構建一個更安全、更透明、更高效的食用農產品流通體系。它回應了人民群眾對食品安全日益增長的美好期待,是將“民之所憂”化作“政之所向”的具體體現。從長遠看,唯有持續夯實從批發源頭到零售終端的每一道安全防線,才能真正讓百姓買得放心、吃得安心,持續提升人民群眾在食品安全領域的獲得感、幸福感與安全感。